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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地出手 立法機關整治“網絡吃播”現(xiàn)象

2020-09-29 15:58:34 來源:法治日報

近日,因為假吃、催吐等浪費糧食的行為,“大胃王吃播”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。

記者注意到,一些曾經以“大胃王”作為招牌的主播,在近日或是被網絡直播平臺封殺,或是主動撕掉了這個標簽轉行做美食主播。

除了輿論抨擊和網絡直播平臺的整治,立法機關也向存在假吃、催吐等行為的“網絡吃播”現(xiàn)象出手。

9月24日,河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厲行節(jié)約、反對餐飲浪費的規(guī)定。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廣播、電視、網絡音視頻服務提供者禁止制作、傳輸、傳播假吃催吐、量大多吃、夸張獵奇、暴飲暴食等鋪張浪費的行為。

9月18日,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官網發(fā)布公告,就《廣州市反餐飲浪費條例(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)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和建議,其中明確對“網絡吃播”進行監(jiān)管,并明確了網絡直播平臺的法律責任。

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,對存在浪費食物現(xiàn)象的“網絡吃播”進行監(jiān)管很有必要,有助于制止餐飲浪費行為、弘揚節(jié)約糧食的優(yōu)良傳統(tǒng)。同時,立法明確網絡直播平臺相關的法律責任,有助于建立完善直播行業(yè)長效監(jiān)管機制。

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孫煜華強調,立法對“網絡吃播”進行監(jiān)管,要堅持精準立法,注意把握好尺度,“對于市場經濟而言,如果作出過多的限制規(guī)定,是不符合契約自由精神的。因此,在整治違規(guī)‘吃播’的同時,也不要誤傷正常的美食主播等‘吃播’”。

與節(jié)約風氣背道而馳

“大胃王吃播”最早流行于韓國和日本,2016年后開始在國內興起。經過幾年的發(fā)展,“大胃王吃播”隊伍不斷壯大,其關注度也越來越高。記者注意到,某知名“大胃王主播”在單一平臺的粉絲量接近4000萬,而另一位“大胃王吃播”的短視頻播放量通常一條就能達到幾百萬次。

半小時之內吃完20個漢堡、一次性吃完30斤小龍蝦、一頓吃下10斤炸醬面……一些“吃播”用超出常人的速度和食量,證明自己“大胃王”的標簽名不虛傳。

然而,這些“大胃王吃播”,并不都是靠“大胃”來真吃。

“在前幾年國內剛興起‘大胃王吃播’的時候,那時候的主播基本上都是真吃。但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加入進來,為了能夠從行業(yè)里脫穎而出并快速撈錢,一些‘大胃王吃播’開始用‘假吃’來博人眼球。”某網絡直播平臺的主播告訴記者。

有的主播在吃完之后,用藥物或者物理的方式催吐;有的主播偷偷將食物吐入或者直接倒入身下的垃圾桶中,然后通過后期剪輯合成一次性吃完食物的視頻……一些“吃播”用摧殘自己身體和糊弄粉絲的方式,來維持著自己“大胃王”的人設。

朱巍指出,在我國傳統(tǒng)文化中,飲食文化博大精深而且非常講究。然而,這些“大胃王吃播”和美食主播不同,他們的焦點不在于食品有多么美味,而是靠巨大飯量、食物花樣來博人眼球。

“但事實上,靠假吃、催吐來維持‘大胃王’形象的這些‘吃播’,不僅造成了糧食的浪費,也是一種不好的行業(yè)風氣,其錯誤的示范效應,與全社會節(jié)約糧食、反對浪費的風氣背道而馳。”朱巍說。

處置違規(guī)賬號1.36萬個

一些違規(guī)“吃播”,在不久前被監(jiān)管部門叫停。

8月31日,國家網信辦召開深入推進商業(yè)網站平臺和“自媒體”傳播秩序突出問題集中整治、“自媒體”基礎管理專項治理和網絡直播行業(yè)專項整治推進會,通報近1個月工作進展,對深入推進“三項整治”行動進行再部署。會議指出,1個月來,處置違規(guī)“吃播”賬號1.36萬個。

針對一些宣揚量大多吃、暴飲暴食的“網絡吃播”,一些網絡直播平臺也出臺措施進行了規(guī)范。記者在抖音、快手中搜索“吃播”“大胃王”等關鍵詞時,已經找不到“大胃王主播”的身影,而且還會有“珍惜糧食”“拒絕浪費”等詞語提示。

“我們呼吁廣大用戶珍惜糧食,當用戶搜索‘吃播’‘大胃王’等關鍵詞時,將提示用戶‘拒絕浪費,合理飲食’。對浪費糧食的行為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,平臺將在第一時間按違規(guī)程度進行處罰。”抖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。

快手相關負責人介紹說,平臺堅決反對餐飲浪費,倡導勤儉節(jié)約,號召廣大用戶在創(chuàng)作中切勿暴飲暴食,禁止以假吃、催吐、宣揚量大多吃等方式博眼球。一經發(fā)現(xiàn)上述相關行為,平臺將根據(jù)情節(jié)嚴重程度,給予刪除作品、關停直播、封禁賬號等處罰。

精準把握處罰尺度

孫煜華指出,從節(jié)約糧食、反對浪費的角度來看,整治那些“大胃王吃播”無可厚非,但要注意把握好處罰的尺度,做到精準監(jiān)管,避免誤傷美食主播等群體。

孫煜華認為,在某種程度上來看,“吃播”已經成為一種職業(yè),也可以看作是一種低成本的宣傳手段。很多小企業(yè)沒有足夠的資金去搞大制作的商業(yè)廣告,相比那些上百萬元乃至上千萬元的廣告,花幾萬元或者幾十萬元請“吃播”做推廣,屬于比較經濟的做法。

“對于‘網絡吃播’的監(jiān)管應當精準,要整治那些浪費糧食、采用獵奇行為來吸引觀眾的‘吃播’,而不要一棍子把所有‘吃播’打死,否則的話,從某種程度上講,也是對小企業(yè)的不公平。”孫煜華說。

孫煜華的擔心,在征求意見稿中得到了回應。

征求意見稿第二十條規(guī)定,網絡直播平臺應當制定平臺服務協(xié)議,采用必要措施加強美食直播內容審核,及時制止網絡直播者從事直播浪費食物的行為。美食網絡直播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傳播健康文明餐飲文化,不得從事假吃、催吐、獵奇等宣揚量大多吃、暴飲暴食的直播行為。

“征求意見稿第二十條對于違規(guī)‘吃播’的界定很有必要。也就是說,網絡直播平臺要及時制止那些從事假吃、催吐、獵奇等宣揚量大多吃、暴飲暴食的直播行為。而對于正常的美食主播,則不在整治的范圍內。”孫煜華說。

形成長效治理機制

全國人大常委會近期啟動為期一個多月的珍惜糧食、反對浪費專題調研,旨在加快建立法治化長效機制,為全社會確立餐飲消費、日常食物消費的基本行為準則,以法治方式對浪費問題進行綜合治理。

朱巍認為,在國家層面對“珍惜糧食、反對浪費”進行立法已勢在必行,廣州立法嚴管“網絡吃播”的做法,可以提供經驗借鑒。

在朱巍看來,對網絡直播平臺而言,立法除了為其精準整治提供法律依據(jù),還有利于推動其形成長效治理機制,“如果沒有外部強有力的制度約束,僅靠平臺自身進行整治,很容易形成‘一陣風’的運動治理。因此,從推動網絡直播平臺形成長效治理機制的角度來看,立法是很有必要的”。

規(guī)范“網絡吃播”,關鍵在于明確網絡平臺的法律責任。對此,征求意見稿規(guī)定,網絡直播平臺違反本條例第二十條,未及時制止網絡直播者從事直播浪費食物行為的,由互聯(lián)網信息主管部門依法處理。

“對于‘大胃王吃播’這種行為,網絡直播平臺是有監(jiān)管責任的,而且從技術上來看也是可以做到的,平臺可以通過屏蔽關鍵詞、內容審核、禁止流量、封號等措施,及時對違規(guī)‘吃播’進行制止,從而擔負起引領正確價值觀的社會責任。”朱巍說。

關鍵詞: 立法 整治 網絡吃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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