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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注冊別總挑戰(zhàn)不良影響禁區(qū),收案量上升

2021-08-12 14:45:03 來源:中工網

據8月11日《廣州日報》報道,天眼查App顯示,期,椰樹集團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“喝到大”商標流程狀態(tài)發(fā)生變更,由商標注冊申請變更為駁回通知發(fā)文,該商標申請日期為2021年2月,國際分類為啤酒飲料。此外,椰樹還申請了“從小”商標,當前商標狀態(tài)為受理通知書發(fā)文。公開資料顯示,“從小喝到大”為椰樹椰汁的廣告詞,而此前椰樹椰汁曾多次因低俗廣告引發(fā)爭議。

“革命小酒”“鬼吹燈”“IIO”……這些詞匯雖然抓人眼球,但作為一種商標恐怕實在不妥。這些商標基本屬于我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(八)項提及的“有害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”標志,不得作為商標使用。這一條款也被稱之為“不良影響”條款。

此前,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曾舉辦涉“不良影響”條款商標駁回復審案件審理情況通報會,向公眾發(fā)布了一些典型案例。統(tǒng)計顯示,自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成立以來,商標駁回復審行政案件的收案量6年間達33971件,占收案總數(shù)的39.1%,其中涉“不良影響”條款案件收案量達2128件,且收案量逐年上升。

根據《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》的解釋,“社會主義道德風尚”是指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、規(guī)范以及在一定時期內社會上流行的良好風氣和慣;“其他不良影響”則是指商標的文字、圖形或者其他構成要素對我國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宗教、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、負面的影響。

眾所周知,商標是企業(yè)品牌的核心體現(xiàn),良好的品牌形象是企業(yè)長久發(fā)展的基礎之一。在商標上標新立異并無不妥,但顯然不能超出法律法規(guī)的界限,有些商標確實可以幫助企業(yè)博眼球、獲利益,但要想獲得消費者長期認可、把品牌做強做大,不能靠噱頭,而要靠高質量的產品與服務。

作為商家,不能只看到投機所能帶來的短期利益與好處,而忽視了商標所承載著的公共情感、價值內核和他人權益。當商標與公共利益有所沖突時,商標法通常會優(yōu)先保護公共利益,“不良影響”條款在某種程度上即是保護公共利益在商標法中的具體體現(xiàn)。

應該明確的是,“不良影響”條款是絕對禁止條款,不以商標已經實際產生不良影響為適用條件。商標一旦觸碰公序良俗的底線,就會遭遇申請被駁回的尷尬。在實踐中,法院和行政機關關于“不良影響”條款的審查標準較為一致,裁判結果也具有一定的穩(wěn)定和可預見。商家若想鉆空子,只會越來越難。

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,商標申請不能隨心所欲,不能盲目追求個化表達,而不顧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。如今,一些品牌和商家仍在這個問題上糾結、堅持,不思改變,恐怕只能是適得其反、得不償失。在商標申請時主動避開一些格調不高、容易產生不良影響的詞語,避免因觸碰“不良影響”條款的雷區(qū)而無法獲準注冊,對企業(yè)來說,堪稱必修課,執(zhí)迷不悟、一再試探,顯然不是好選擇。(吳學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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